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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局权利

人事局权利

人事局是政府职能部门,负责国家行政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。其具体权利包括:

1. 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,负责公务员的职位分类、考试录用、考核、职务升降、奖惩、工资福利、退休退职、权力保障等工作。

2. 代县政府进行公务员管理和任免,宏观管理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,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。

3. 研制拟定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行政机关职能调整意见,承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
4. 负责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,审核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。

5. 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贴专家选报评审工作,负责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和延长退休时间的审核上报。

6. 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工作,规划人才资源并进行开发,合理配置人才资源,培育发展人才市场,管理人才服务机构,负责人事争议仲裁,主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。

7.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,研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。

8. 协助有关部门参与研究制定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、工伤、失业保险的改革方案和政策规定,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工作。

9. 制定全市军官转业安置计划、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人事局在组织、实施人事管理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,确保各类人员依法正确从事工作。需要注意的是,编制的管理权限实际上在机构编制委员会,而人事局在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指导下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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