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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达账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

未达账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

未达账项是指企业与银行之间,由于凭证传递上的时间差,一方已经登记入账,而另一方因未取得凭证尚未入账的款项。根据现行会计制度,未达账项本身不需要单独做分录处理。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将未达账项计入“待处理财产损益”科目,并据此进行借贷分录。

例如,如果银行已经划付了一笔代付电费,但公司尚未收到通知,那么在未查明原因之前,可以做出如下会计分录:

```借:待处理财产损益贷:银行存款```

如果查明原因后,这笔款项应当记入相应的费用或收入科目,并做相反的分录以调整账目。

月末,企业应与银行进行对账,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,列出未达账项的明细,并调整后的金额合计应与银行对账单相符。

请注意,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仅用于核对双方记账是否有差错,并不能作为原始凭证直接用于记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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